振動輸送、振動給料機和振動篩是通過槽體的振動來輸送物料的。物料在槽體中輸送的基本方式有兩種:滑行運動和拋擲運動。只要適當地選擇振動機的運動學參數(振幅、頻率、振動方向角和安裝傾角),便可以對槽體中的物料按上述的任意一種方式進行輸送。
滑行運動
物料始終保持與槽底相接觸,在槽體的每一個振動周期中,物料沿槽底向前滑動一個微小距離,因而在槽體以一定的頻率連續(xù)振動的情況下,便可以將物料連續(xù)地從槽體中輸送出去。
拋擲運動
物料時而魚槽底接觸,時而與槽底脫離,即物料時而被槽體向前上方拋起,作拋物線運動,時而又落回槽底。物料每次被拋起之后,都向前前進一個微小距離,從而實現(xiàn)物料的連續(xù)輸送。
在設計振動輸送機、振動給料機和振動篩時,對上述兩種輸送方式或物料運動狀態(tài)的選擇,主要取決于物料的磨損性、對輸送速度的要求、防止物料自身破碎的要求、振動機構的型式及工作面的運動軌跡等。
當用于不允許破碎的一歲心物料或粉狀物料的輸送時,常采用滑行運動的輸送方式或滑行運動狀態(tài),但在這種狀態(tài)下,振動機的槽體易受到磨損。當用于對破碎無特殊要求的物料的輸送時,則通過選用拋擲運動的輸送方式或拋擲運動狀態(tài)。因為在這種狀態(tài)下,振動機槽體的磨損較輕,物料的輸送速度一般較華擎運動狀態(tài)為高,所以大多數振動機通常都選用拋擲運動狀態(tài)。
物料輸送方式的選擇還與振動機構的類型和機體的運動軌跡有關。對于連桿式振動機構,既可采用滑行運動的輸送方式,也可采用拋擲運動的輸送方式;在慣性式與電磁式振動機構中,通常采用拋擲運動的輸送方式。